关于注销学习年限超期学生学籍的公告

资料来源:江西工程学院 时间:2025-06-26 浏览次数: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江西工程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校政字〔202471)第七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我校对学信网在籍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在校生数据进行了整理核实,经前期公示及进一步核实,现将842学生予以注销学籍的名单进行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本决定在江西工程学院主页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期自2025626日至2025825日止,公告期60天。学生本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提出后未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经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将在学信网作退学标注处理,已标注退学学生不能恢复学籍。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790-634501719914656803


附件:超期学生注销学籍名单



教务处

20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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