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江西工程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进行学籍清理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9月22日至11月22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即视为已送达至学生本人。学生若对拟处理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其学籍。(注:已标注退学的学生不能申请复学等其他学籍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90-6350295
联系邮箱:271504901@qq.com。
附件2:成人高等教育超期学生学籍清理名单(拟限期办理毕业).pdf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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