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一轮全省民办高校章程集中修订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25〕46号)要求,学校拟启动《江西工程学院章程》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并依据《关于加强全省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赣教党字〔2025〕70号)精神,重点对章程中党的建设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款“民办学校应当将章程向社会公示,修订章程应当事先公告,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完成修订后,报主管部门备案或者核准”规定,诚挚征求全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敬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反馈电话:0790-6355321
邮箱:ygxyxb@126.com
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感谢对我校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工程学院章程(2024版)
江西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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